透過腦海中某個深刻的記憶片段建立自我認知,並不斷獲取新的證據強化它,是我們人類的天性,這樣的思考模式很直覺、很輕鬆。
數十年前有個教師在沒有任何科學統計的佐證下,提出了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感官學習法(即聽、書寫、視覺、實作等),因為很符合我們的直覺認知,所以很快就被教育界採納。
然而,根據統計實驗,這樣的分類並沒有提升學習的成效,多數人也沒有確實採用自己所認知的學習模型。
更合理的解釋是,講者講解地越吸引人,在我們腦海中留下的印象自然越深刻。
我反思自己過往的學習模式,無論「看影片、讀文章、書寫繪畫、實作、口說」等,其實都有。學習成效最好的經驗都是利用複合式學習法,找尋內容豐富的教學資料,搭配實作。
真正限制我成長的是——我不可能學會這麼難的東西,這個念頭。
其實,我們可以學更多。